1.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目标:
新闻自由乃现代民主与法治的重要保障,系宪法所赋予公民言论、出版等表达自由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运用和体现。而隐私权则维护了公民其人格独立和个性自由,是公民享有的对其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密领域的支配权。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信息的需求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新闻传播工具的现代化,新闻媒介的更新发展,正好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需要。因此,人们越来越要求新闻自由。但文明进步带来的生活强度和复杂性,导致了人们与世界保持适当距离的需要,并且在文化的微妙影响下,人们日益对公众敏感,于是独处和隐私对人们来说日益重要,人们的隐私权意识不断增强。然而,新闻媒介在其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公开性不可避免的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使他人罹受心灵的痛苦和失落,导致了新闻自由与隐私权权的冲突。因此,在如何满足普罗大众知情权和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之间的问题日益突出。本课题试图围绕新闻自由与隐私权保护二者间的冲突,通过对二者概念及其价值的探讨,二者冲突的内在对抗性、规范缺失及社会环境经济等原因分析,认为二者冲突本质上是其代表利益的冲突,故应在不触犯公共利益的情形下,充分尊重公民隐私权时。此外,还应加强有关隐私权及新闻自由的立法保护、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职业道德修养和监管,增强公民隐私权保护意识等。
2.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随着新闻传播工具的现代化,新闻媒介的更新发展,虽然极大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但新闻媒介的新闻传播活动的公开性却不可避免地侵害了个人的隐私权。另外,公民隐私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愈发要求对其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密领域的自主支配,而由于该种自主支配权的保守性与新闻自由的公开性根本对立,导致新闻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问题日益严重。本课题试图通过分析新闻自由与隐私权保护冲突原因的基础上,并参考国内外研究成果及借鉴有关具体实践经验,提出应从加强二者立法保护、新闻媒介及其工作者自律和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权利人保护意识等方面协调二者冲突的建议。本文结构应包括以下:一、前言二、新闻自由的界定及其意义(一)新闻自由的界定(二)新闻自由的重要意义三、隐私权的概念及其价值(一)隐私权的概念(二)隐私权的重要价值1、维护人格尊严、和谐社会秩序2、实现权利平等保护四、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及原因(一)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1、新闻采集与隐私权的冲突(1)侵犯个人资料(2)监视、窃听、偷拍、偷录(3)侵入私人空间(4)隐性采访2、新闻传播与隐私权的冲突(1)不当公开他人个人资料(2)不当披露未成年人犯罪、性犯罪等敏感案件中当事人信息(3)不当公开他人不光彩经历3、隐私权过度扩张限制新闻自由(二)新闻自由与隐私权冲突的原因1、权利自身的内在对抗性2、法律规范的缺位与模糊3、社会环境的影响五、协调新闻自由与隐私权冲突的建议(一)完善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立法保护1、新闻自由的立法保护2、隐私权的立法完善(二)加强新闻界的自律(三)增强公民权利保护意识(四)加大法官自由裁量权六、总结七、参考文献八、致谢二、研究方法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和概念比较的方法,在丰富的文献资料并结合具体实践做法的基础之上,认真比较不同理论观点之间的异同,进而总结归纳得出本课题观点,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三、基本要求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安排论文的整体结构,设计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1)多渠道搜集充分文献资料,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独到的见解;尽可能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和相应的实例分析。(2)思路要清楚,对相关概念理解正确,要抓住主要问题,有独立见解,结论恰如其分。观点新颖,论据充分,论述详尽,分析深入,逻辑严密,结构严谨,文字通顺。(3)注意论文整体内容的协调,前后观点一致,摘要与内容、目录与内容一致(4)严格按照论文写作计划进行,在不同阶段分别撰写有关文件。
3. 主要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1]肖悦. 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冲突与协调[D]. 重庆:重庆大学,2012年.[2]侯颖颖. 论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冲突及解决机制[D]. 重庆:西南大学,2011年.[3]孙维荣. 论新闻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和平衡[D].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4]朱文俏. 论新闻自由与隐私权保护[D]. 山东:山东大学,2013年.[5]隋盼. 新闻自由与隐私权保护冲突问题研究[D]. 山东:曲阜师范大学,2014年.[6]吴琼. 新闻报道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D]. 江西:南昌大学,2013.[7]刘宽怀.对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和平衡的探讨[J]. 西部广播电视,2013,(19):60.[8]汪琳,李永坤,李旸. 浅谈隐私权和新闻自由的矛盾与协调[J]. 现代妇女(下旬),2013,(08):175. [9]马铭悦,李格格,朱永赫. 试论新闻报道与隐私权保护[J]. 法制博览,2018,(05):188.[10]李陶. 新闻自由与公民隐私权的冲突及解决[J]. 法制与社会,2011,(30):160-161.[11]李昌兴. 论新闻媒体侵犯公民隐私权协调[J]. 法制与社会,2015,(14):185-186.[12]胡珂. 论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保护[J]. 法制与社会,2017,(05):290-296.[13]瞿琦. 新闻自由与隐私权保护冲突及平衡对策[J]. 中国报业,2017,(03):61-62.[14]孙琪. 新闻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价值冲突[J]. 法制博览,2017,(26):176-177.[15]张晓. “隐私权”与新闻自由之间的冲突和平衡[J]. 视听纵横,2013,(02):52-53.[16]张飞虎.冲突和协调:论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关系[J].新闻战线,2016,(02):21-22.[17]杨柳. 新闻自由和隐私权的冲突与协调[J]. 法制与社会,2015,(22):273-274.[18]Claire Angelique R. I. Nolasco,Aneta Spaic,Michael S. Vaughn. Media access to juvenile proceedings: Balancing the tightrope between privacy rights and freedom of the press[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Crime and Justice,2015,43(4):643-675.[19]Jacob Cook . Press freedom and the privacy of non-victim children : resolving conflict between open justice and human rights[J] . Communications Law,2010,15(4):108-115.[20]Judith Janna Marten . Personality Rights and Freedom of Expression : A Journey through the Development of German Jurisprudence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J]. Journal of Media Law,2012,4(2):333-349 .[21]Steve Foster. Balancing privacy with freedom of speech : press censorship,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and the decision in Mosley V United Kingdom[J]. Communications Law,2011,10(3):100-105.
以上是毕业论文任务书,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