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目标: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2005年《公司法》修订之后引入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践中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但现行法律仅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较小,加上司法实践的不足,在具体案件使用时出现许多问题以及滥用的情况。因此,本文通过对制度的理论基础和适用条件的分析,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司法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建议。
2.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
全文将分为四个部分进行阐述,
第一部分是概括阐述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首先是该制度的概念与本特征,其次是该制度的产生发展以及在我国的历史沿革。
第二部分分析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包括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和例外情形。
3. 主要参考文献
[1]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2]赵旭东主编.公司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3][德]托马斯莱塞尔,[德]吕迪格法伊尔著.高旭军,等译.德国资合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5.[4]赵旭东主编.新公司法讲义.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5]冯果:《公司法要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年版。 [6]付子堂主编:《法理学初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年版。 [7]张玉敏主编:《民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年版.[8]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从法条跃入实践”,《清华法学》,2007 年第 2 期。 [9]吴治繁、周宵:“论公司人格混同制度对人格否认的完善”,《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06 年第 4 期。 [10]]周鑫.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的具体适用.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6).
[11]陈信勇、董忠波《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诉讼问题研究》,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5年第7期
以上是毕业论文任务书,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