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中世纪法律职业阶层的兴起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任务书

 2021-08-20 01:26:07

1.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目标:

在当今社会,法律职业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社会声望。其职业形象和社会地位究竟是如何获得的?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职业自身的发展是一个重要因素,其中中世纪特有的历史环境及其塑造的职业特点在该职业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纵观历史,律师与医生等从事的职业作为最早被承认的专业,都经过了中世纪曲折发展。因此,探究中世纪法律职业的特点,是全面、深入理解法律职业的兴起及其特性的有效途径。作为西方社会史重要一环,中世纪是西方法律文明发展与联系的环节,他不仅遵循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规律,也为未来法律发展奠定了基础:其中最为突出的特点是西欧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

本文的旨趣即在于此,以小观大,从古知今。党的十九大再次明确:“要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本文通过对西欧中世纪法律职业阶层兴起的分析,指出其对于法律传统形成的特点和作用,立足于我国实践,以期为我国新时代背景下更好探寻法律人角色定位和发展前景,顺应新时代新历史方位的潮流而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最终实现公平正义的司法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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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

西欧律师制度作为西方文明重要组成部分,对世界产生重要影响,更对我国的律师制度的研究产生重要作用。马克斯韦伯认为,律师对法治国家建设起着决定性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职业制度是法制建设重要一环,律师职业的专业化稳定化是一个国家法制现代化的重要尺度和标志。本文结合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践,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本文第一部分分析了西欧中世纪法律律师职业阶层兴起的背景和过程。律师职业的兴起的背景主要以下方面:一是政治背景,并且以政教权支配变迁过程中的重大历史事件为佐证;二是经济背景,新兴中产阶级的崛起对社会稳定产生了冲击,法律人作用日益凸显;三是特定的人物共同体,即从法律人——专家学者学子等的角度出发;四是这些法律共同体具有独立的精神和品格。此外,司法的集权化和专门化、诉讼程序的变化以及法律文化法律体系的形成,均为法律律师职业的兴起提供条件。从横向发展来看,受专业培养的法律专家逐渐形成团体,再到职业性的集团,致力于解决社会纠纷和法律服务。律师这样一个群体由此产生。

第二部分具体分析了中世纪律师职业的特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律师阶层开启收费有偿模式,其职业及提供的服务具有价值性;有明确具体的行为准则,具有伦理主义和规范性;拥有专业的律师公会团体,构建出专门的知识集团;形成独立的精神和品格,构建出技艺性理性主义的司法思维模式;建构了独特的法治思想和法制传统。其价值性、伦理性、知识性、技艺性和特有的法律传统,成为西方法律文明继承发展、薪火相传的连接点。这种独树一帜“文明因子”使得西欧法律独领风骚数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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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参考文献

田明:《西欧中世纪法律职业早期传统——以世俗主义为视角的分析》

何勤华:《外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

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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