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要求
题目:基于协同治理视角的我国环境突发事件府际合作研究本选题理论联系实际,符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知识结构,难度适当。
本文主要是研究我国环境突发事件中跨域府际合作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太湖水污染治理与京津冀雾霾治理的分析,总结我国在环境突发事件中府际合作存在的问题,并且给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对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提供一定思路。
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如下:一、绪论(一)研究背景和意义(二)文献综述(三)相关概念 1、协同治理概念2、府际合作概念(四)研究内容与方法二、我国环境突发事件府际合作的现状(一)太湖水污染治理案例(二)京津冀雾霾治理案例三、府际合作影响因素(一)纵向府际合作影响因素(二)横向府际合作影响因素四、府际合作面临的困境(一)生态价值理念有待提升(二)合作动力不足(三)组织结构凸显复杂(四)合作主体较为单一(五)规章制度亟待完善五、探索府际合作困境的破解之法(一)革新生态价值理念(二)构建生态治理府际合作激励机制(三)调整组织结构(四)构建多元协作治理体系(五)健全合作制度六、结论
2. 参考文献
[1] 廖望:《生态治理的府际合作路径研究》,智库时代.2020.01[2] 孙星、周定财:《太湖跨域水污染府际协作治理新路径》,科学发展.2019.12[3] 陈桂生:《大气污染治理的府际协同问题研究以京津冀地区为例》,中州学刊.2019.3[4] 石蒙蒙:《跨界水污染的府际协同治理机制研究综述》,绿色环保建材.2019.03[5] 成丹丹:《大气污染区域协同治理研究以京津冀为例》,法制博览.2019.01[6] 牛桂敏、屠凤娜:《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经验与思考》,求知.2019年01期[7] 彭建交、李雪莲《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制机制建设研究》,智库时代.2019.09[8] 杨宏山、周昕宇:《协同治理的多元情境与模式选择以区域性水污染防治为例》,治理研究现代化.2019.09[9] 贾秀飞:《环境治理多元主体的政治博弈以太湖治理为例》,鄱阳湖学刊.2019.09[10] 邓纲、许恋天:《我国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法治化路径面向合作与博弈的横向府际治理》,行政与法.2018(04)[11] 周永军:《我国跨界流域水权冲突与协调研究》,天津财经大学.2017 [12] 戴铁城:《我国横向府际间政策协同机制研究》,云南大学.2015 [13] 张雪:《跨区域环境治理中纵向府际关系协调探析》,地方治理研究.2019.01 [14] 王猛:《府际关系、纵向分权与环境管理向度》,改革.2018(08)[15] 石晋昕、杨宏山:《府际合作机制的可持续性探究:以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为例》,改革.2019.09 [16] 黄亚兰:《城市群府际环境合作治理困境的原因分析》,理论界.2019.07 [17] 姬翠梅:《大气污染跨域治理府际契约构建及其组织运行》,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9.05[18 ]陈萌:《京津冀雾霾治理中政府间合作问题研究》,长春工业大学.2019.06 [19] 张紧跟:《以府际治理塑造新型央地关系》,国家治理.2018.(12)[20] 蔡英辉:《伙伴型政府间关系:中国府际治理的趋向》,兵团党校学报.2012(04) [21] 黄爱宝:《论府际环境治理中的协作与合作》,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03)[22] 王勇:《论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府际治理协调机制》,社会科学.2009(03)[23][23] 李伟、夏卫红:《城市群府际治理机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路径选择》,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1(05)[24] 贺菊花:《长三角城市群水环境治理的地方政府协同机制研究》,东南大学.2018.06[25] 武俊伟:《京津冀府际协同治理动力机制研究》,湖南大学.2017.06 [26] 许玉婷:《雾霾协同治理中的府际合作研究--以京津冀地区为例》,南昌大学.2017.06 [27] 龙强军:《跨界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研究》,湘潭大学.2018.05[28] 王玉明:《城市群府际环境合作:影响变量与形成逻辑》,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9(02)[29] 宋欣靓:《府际合作治理困境及对策探析》,法制与社会.2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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